除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外,劳动者还有权享受额外的工资津贴。那么工资津贴是否要缴纳PIT?
- 什么是法定薪金津贴?
根据2019年《劳动法》第90条第1款的规定,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支付给劳动者履行工作职责的金额,包括按职务或职称规定的工资、工资津贴和其他补充剂.
因此,工资津贴是用人单位支付给雇员的工资构成要素之一。
10/2020/TT-BLDTBXH号文第3条第5款b点规定,企业与员工约定的工资津贴如下:
- 因工作条件、工作复杂程度、生活条件、用工吸引力等因素未考虑或计算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而给予的工资补贴不足;
- 工资津贴与员工的工作过程和绩效结果相关联。
因此,具体的工资津贴由企业与劳动者根据岗位、具体条件和情况协商确定。
- 工资津贴是否需要缴纳 PIT?
根据111/2013/TT-BTC号文第2条第2款b点的规定,津贴确定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但以下津贴除外:
- 依照有功人员奖励法规定每月享受优待津贴。
- 国防和安全津贴;
- 有毒危险元素的行业、职业或工作场所的有毒危险津贴。
- 景点津贴,区域津贴。
- 高级领导服务津贴。
- 乡村卫生工作者津贴。
- 特定行业的津贴。
因此,如果工资津贴不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将被确定为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员工必须就此金额申报纳税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上是关于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工资津贴内容的法律规定。如果您对受 PIT 约束的工资津贴内容有任何需要回答的问题,请联系 KNALaw 寻求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