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单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单规定

什么是股份公司的股东?法律如何规定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单?

  1. 什么是股东?
  • 根据 2020 年《企业法》第 4 条第 3 款: “股东是指拥有至少一股股份公司股份的个人或组织。”
  • 换句话说,主要股东是向股份公司出资并拥有与购买该公司股份数量相对应的出资的人。
  • 最低股东人数为03人,最高人数没有限制。
  • 股东仅以对企业的出资额为限对企业的债务和其他财产义务承担责任。
  1. 需要股东名单的情况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股份公司的注册申请必须包括创始股东名单和外国投资者股东名单。

因此,用于记录创始股东和外国投资者股东信息的股东名册包括姓名、出生日期、性别、国籍、民族、地址、现居和常住地址、出资额等信息。

股份公司在办理某些手续时需要提供股东名册的情况是:

  • 商业登记为股份公司;
  • 公布商业登记内容;
  • 因股份转让导致股东变更等工商登记内容变更...
  1. 关于截止股东名册的规定

根据 2020 年企业法第 141 条第 1 款: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更短的时限,则有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名单应在向股东大会发出邀请之日前 10 日内制定。”

因此,股东名单必须在向股东大会发出邀请之日前 10 日内截止。

以上是股份公司股东名册的规定。如果您对股份公司股东名单的规定有任何疑问需要回答,请联系 KNALaw 寻求建议。

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了解我们公司可以协助您解决相关问题,请直接联系: 0903025736 – 0988 026 027 或填写下面的表格。

滚动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