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企业法下的国有企业概念

2020 年企业法下的国有企业概念

2021年起,国有企业依法包括法定资本和表决权股份总数超过50%的国家控股企业。

此前,2014年企业法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家持有100%法定资本的企业。”

然而, 2021年1月1日起(2020年企业法正式生效)这一概念将发生变化,具体为:

“国有企业包括国家持有本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资本和表决权股份总数50%以上的企业。”

所以, 2021年1月1日起,2020年企业法按照国有企业类型分级原则,对国有企业的概念进行了修改,每一类企业对国有企业的组织管理都有规定。治疗。

国有企业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的形式组织和管理,包括:

(一)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企业;

(2) 注册资本或表决权股份总数超过50%的国家控股企业,但第(1)项规定的企业除外。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88条第1款a点规定,国家持有100%注册资本的企业包括:

  • 100%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经济集团的母公司、国有企业的母公司、母公司-上市公司集团中的母公司。子公司;
  • 一员有限责任公司是国家控股的独立公司,注册资本100%。

根据 2020 年企业法第 88 条第 1 款 b 点的规定,注册资本或国家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超过 50% 的企业包括:

  •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国家持有的注册资本超过 50% 的股份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是经济集团的母公司,法人国有公司的母公司,母公司集团中的母公司-子公司;
  •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是国家持有50%以上注册资本、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独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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